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关系中华民族未来。进入全面小康社会,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、营养、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,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。为进一步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广东省林业局日前印发了《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上来,牢固树立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理念,坚持以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坚决扛起食品安全政治责任,增强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,压紧压实各方责任,完善监管机制,不断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守牢食品安全底线。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安全监管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,并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落实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。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,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,推进生产标准化、经营规模化、产品品牌化。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突出问题,创新监管方式,加大监管力度,推行智慧监管,提高监管效能。 三要建立防范机制,强化风险管控。坚持底线思维,树立风险防范意识,切实防范和化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。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的风险评估,完善风险排查清单、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。加大对食用林产品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地环境抽检监测力度,及早发现质量安全问题,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。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,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,妥善处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舆情。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,强化社会共治。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科普、培训、科技下乡等活动,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用林产品科普知识宣传,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用林产品科学知识和质量安全常识,不断增强食用林产品监管者、生产者和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。充分发挥管理部门、社会团体、新闻媒体、社会大众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,推动形成社会关注、人人参与、齐抓共管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。(陈日强) 【来源:广东省林业局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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